各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根据教办资助〔2017〕77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了解资助政策。各系要继续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重点做好《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发放情况的督查工作,要确保“明白卡”按要求发放到位,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都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确保政策宣传不留盲点。
二、认真核对,不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各系要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本省籍《2017年秋季学期高校未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分校下发),逐一核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对于未获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逐一查明未资助原因,属于遗漏的要及时按政策予以资助。对于自愿放弃等其他主动原因未资助的,各系必须逐个落实并做好文字材料记录备查,同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对于外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按本省籍学生同样对待。对于需要补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系将核查结果填列到《2017年秋季学期高校未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名单》最后三列,并于11月27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程欣处。学校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事后告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了解其学生的受资助情况。各系要将在校的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情况,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和其所在的村委会,说明享受奖助学金的名目、金额和期限。对于未资助的学生,要说明原因,并与对方保持沟通,以便拾遗补缺。要让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及其所在的村委会都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受助状况,确保《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的资助政策得到充分贯彻落实。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