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文件精神(教学【2017】759号),确保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新生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现对已报到的2017级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复查领导工作组成员
1.学校成立新生复查领导工作组:
组 长:梁海江 杨建华
副组长:刘广凯 胡起宙
组 员:王淑琴 陈 犁 黄 鹏 陈彦章 陈登亮
张志军 屈卫东 冯玉东 刘文远 王四伏
刘军超 徐建国 张远峰 李 扬 张 玲
杨文学 乔晓辉 张 联 袁瑞君 詹朝杰
2.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新生复查工作小组,并于9月12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备案。
二、复查对象
2017年录取报到的普通高招、单独考试招生学生。
三、复查工作参与部门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检审办公室、各系部。
四、复查方法
(一)基本信息核对
1.新生复查以系部为主进行。
2.电子信息核对:系部根据学生处统一提供的高招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与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进行“六对照”。
3.档案信息核对:新生入校后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卡》信息与档案记录材料进行对照核查。同时新生按班级为单位填写新生入学资格承诺书。
(二)照片复查
按照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的要求,在学生宿舍门后适当位置张贴新生照片,安排工作人员复查照片,系部提交复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文化课复试
招生就业处对新生文化课复试成绩与高考成绩进行比对,各系部要根据需要对成绩存在疑问的,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身体健康复查
学校医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要复查入学新生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五)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
要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要按照教育部令第2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系部要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并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备案。
(六)设立举报电话
新生复查阶段设立复查监督举报电话:0371-62275255,接受监督举报。
五、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12日---9月18日,各系部对新生档案信息进行核对,考生电子照片统一张贴公示,学生处将检查各系部张贴情况。
(二)9月18日---9月24日,各系部组织新生统一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卡》。
(三)9月24日---10月8日,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四)10月10日前,各系部以书面形式上报复核结论到学生处。
(五)10月20日前,由学生处对复核资格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
(六)10月20日后,新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注册信息。
六、复查结果
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按要求进行电子学籍注册,201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取得学籍的新
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http://xjxl.chsi.com.cn/)。不合格者,按情况不同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书面报告及相关登记表格、数据库由学校上报教育厅备案。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