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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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7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文件精神(教学【2017759号),确保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新生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现对已报到的2017级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复查领导工作组成员

1.学校成立新生复查领导工作组:

长:梁海江 杨建华

副组长:刘广凯 胡起宙

员:王淑琴 陈彦章 陈登亮

张志军 屈卫东 冯玉东 刘文远 王四伏

刘军超 徐建国 张远峰

杨文学 乔晓辉 袁瑞君 詹朝杰

2.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新生复查工作小组,并于9121100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备案。

二、复查对象

2017年录取报到的普通高招、单独考试招生学生。

三、复查工作参与部门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检审办公室、各系部。

四、复查方法

(一)基本信息核对

1.新生复查以系部为主进行。

2.电子信息核对:系部根据学生处统一提供的高招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与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进行六对照

3.档案信息核对:新生入校后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卡》信息与档案记录材料进行对照核查。同时新生按班级为单位填写新生入学资格承诺书。

(二)照片复查

按照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的要求,在学生宿舍门后适当位置张贴新生照片,安排工作人员复查照片,系部提交复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文化课复试

招生就业处对新生文化课复试成绩与高考成绩进行比对,各系部要根据需要对成绩存在疑问的,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身体健康复查

学校医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要复查入学新生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五)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

要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要按照教育部令第2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系部要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并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备案。

(六)设立举报电话

新生复查阶段设立复查监督举报电话:0371-62275255,接受监督举报。

五、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912---918日,各系部对新生档案信息进行核对,考生电子照片统一张贴公示,学生处将检查各系部张贴情况。

(二)918---924日,各系部组织新生统一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卡》。

(三)924---108日,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四)1010日前,各系部以书面形式上报复核结论到学生处。

(五)1020日前,由学生处对复核资格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

(六)1020日后,新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注册信息。

六、复查结果

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按要求进行电子学籍注册,201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1020日前完成,取得学籍的新

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http://xjxl.chsi.com.cn/)。不合格者,按情况不同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书面报告及相关登记表格、数据库由学校上报教育厅备案。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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