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2017级新生的思想教育与事务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选聘2017级新生班主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履行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帮助学生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自律和自理能力,在培养学生优良学风上下功夫。
二、选聘要求
1.系部选聘班主任时要考虑本部门学生工作实际,选聘人员原则上必须是2016年9月前学校在册人员,选聘人员应具有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2.选聘工作从6月9日开始,选聘可以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需要聘任的班主任岗位数量进行择优聘任,鼓励有学生工作经验的老师参与班主任工作。整个聘任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6月20日上午10:00前各系部将本部门所聘任的班主任名单送学生处。
3.系部要根据本部门2017年新生班级数量与班主任岗位数量进行选聘班主任工作,根据工作和专业情况每位班主任可以承担1-2个班级的管理工作,但要避免出现一个班主任同时担任3个及以上班级班主任的情况。
4.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各系部根据各班级学生报到情况对现有班主任选聘情况进行从新整合。如有存在班主任调整的请及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