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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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 和2017届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8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2016/2017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和2017届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评和鉴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普通专科学生。

二、考评原则

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总结个人在2016/2017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并对个人的表现进行正确自评。

三、考评过程

(一)系部要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依照《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暂行办法》,对2016/2017学年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全面、细致、认真地考评并签署系部意见。

(二)系部要根据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思想政治综合表现,对2017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鉴定,并且规范、完整地填写系部鉴定意见(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要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系部要对在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缺考或考评不及格的学生及时进行补考。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缺考或考评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评并撰写考评鉴定意见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学生补考成绩送教务处。

四、具体要求

(一)学生填写鉴定表时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条理明晰。

(二)2017届毕业生思想政治考评和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工作要求在520日之前完成,并于519日之前将思想政治考评表和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送学生工作部;20152016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考评要求在615日之前完成,并于615日之前将思想政治考评表学生工作部。

(三)系部要认真清查2017届学生中在2013/2014学年和2014/2016学年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不合格或缺考的学生并组织对其进行考评,以免学生不能及时修满学分而影响正常毕业。

(四)要求系部按照《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学生学年思想政治考评成绩表由系部自行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六)请系部于510日上午到学生工作部办公室领取学生思想政治考评表和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




学生工作部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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