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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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15   点击数: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教资助[127]号文件》通知要求,为了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提高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现组织对2015-2016年度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指标体系对系部进行考核,所有指标划分为AB两类,满分100分。各系部的自查报告须全面反映2015年和2016年两年内本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内所附材料应依据此时间范围进行编选,入选材料要有针对性、要精简,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

二、指标打分

A类指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关报表直接打分;B类指标由各系部根据考核指标要求提供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材料,由相关部门据此评判打分,缺少任一年度材料的系部,该项指标不得分。被抽验的系部,其B类指标的最终得分需要实地复查的基础上,结合自查报告所附材料综合评定。

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310日开始至331日结束,分为系部自查和学校复评两个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系部自查,时间安排为310日-322日。各系部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本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各系部在自查结束后将书面总结、考核指标评分表(只填写B类指标自评分值,其它不填)及各B类指标评分的依据资料按考核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简洁实用,封面标题为“XX/2015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自查材料”,纸张大小为A4幅面。要求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异色纸进行分隔,异色纸上应注明指标编号及名称。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务须简洁、详实、针对性强,自查报告于323日前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学校复评,时间安排为324日-331日。本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各系部的自查报告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复评打分,同时将对系部进行抽验。

四、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违约率在10%以上的系部不得进入优秀等级、违约率在14%以上的系部视为不合格等级。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对系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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