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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学工﹝2023﹞7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资助暖心,情润学子”,为切实做好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搭建“物质、能力、精神、情感”全方位育人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有效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一是抓住开学初时间节点,组织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重点做好国家奖助金申请程序、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还款流程,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贯工作,确保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清晰明确二是充分利用网页、学生及家长微信群、QQ群,面向全体学生及家庭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不漏一人;三是确保资助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资助项目的咨询和诉求,宣传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各类资助项目,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四是加大对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二、精准摸排,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

1.各学院要通过宿舍走访、谈心谈话,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实情况,尤其是家庭突发变故的学生,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亟需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临时困难补助,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无后顾之忧,切实让学生体会到学校的关心和关爱。

2.结合开学初学生心理状态摸排工作,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尤其是因病、因灾等造成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纾解他们的心理困扰,使其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三、公平公正,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发放工作

1.按照规定对受助期间出现休学、退学等离校情况的学生,取消其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调整人选时要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做好受助学生学籍状态的审查以及受助学生的调减、调增。通过班级、学院评议小组认定,各学院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并注明各档次国家助学金调整原因。

3.各学院于3月13日前报送“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各学院负责老师须同时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受助学生信息的调减、调增工作。

4.各学院更要以本次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杜绝将助学金用于请客、购买高端消费产品等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

四、强化实效,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一是积极挖掘和宣传受助学生典型,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学生“榜样力量”经验分享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青春励志”宣讲会,各类奖助学金学生代表座谈会等活动,传播资助育人正能量,树立广大受助学生“刻苦努力,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二是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好毕业确认及按时还款动员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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