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4年暑期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充实的假期,现将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
7月8日--8月30日。暑期坚持“非必要不留校”,无专项任务安排的学生不得申请留校。专项任务所属部门、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共同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专项任务负责教师做好学生考勤管理,各学院严格留校审批 。
(二)开学时间
8月31日--9月1日返校报到,9月2日全体学生正式上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的,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返校后持有关证明到各学院办理补假手续。
(三)考勤安排
学生离校实行报备制度,各学院要精准统计每日学生离校情况,即日起至7月8日,每晚21:00前在考勤群报告在校学生人数。各专项任务负责教师应建立留校学生考勤制度,做好学生日常考勤。学生外出时,应向专项任务负责教师请假,并于当晚21:00前返回学校。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外住宿的,由专项任务负责教师向学院、学生处报备。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离校前学生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宿舍走访、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安全文明出行、极端天气预防、突发意外情况应对、防溺水、防火灾、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危险自救能力。
(二)做好离校返乡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信息沟通,了解学生动向,确保学生安全返乡。同时,发布日常教育提醒,深化家校协同管理,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引导学生做好假期规划,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假期中不断学习成长。
(三)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精准掌握留校学生底数,“一人一档”制定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关注学生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学生外出报备和住宿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