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晨云,男,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微电网2301班学生,学号:0313230147。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该生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两周以上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所在学院、辅导员与本人及家长多次联系并做教育引导工作,该生仍未返校办理任何手续或参加教学活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之规定,以及《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学校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如该生对学校上述认定的处理事实、处理依据及拟处理内容有异议,可于2026年6月7日前,向学校学生处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学校将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学生处
联系电话:0371-62275005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