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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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学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学校2020级全日制在册学生。

二、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20〕15号)要求,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按学制一次性缴至毕业(共计3年),共计840元,参保期限为2021年-2023年。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缴费

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4日12:00。

方式:学生通过微信扫码进入“郑州电力高专财务资产部”公众号进行缴费。

2.录入信息

各学院经办老师收集参保缴费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生批量参保缴费报盘表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及核对数据。学生基本信息主要包含 :公民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学院、专业、班级、常驻所属区、联系电话(务必统计)、户口性质、缴费年限等。请务必确保学生信息正确无误并不要对报盘模板进行修改,否则数据无法正常导入社保局系统。

3.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20年11月27日前将所参保缴费学生信息收集录入完毕并将学生批量参保缴费报盘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其它说明

1.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大额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互济的社会保障制度。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参保的宣传动员、信息收集核对工作,尤其要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3.学生没有参加户籍地及其他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均可参保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不能重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在原籍被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的,应随原籍参加居民医保,方可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4.请各位经办老师认真熟悉有关医保政策,在学生中做好政策宣传与参保动员,让每位学生熟悉报销政策与比例。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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