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发挥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结合学校资助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期间情况摸排工作
及时掌握、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期间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记录登记,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资助。
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网络慰问工作
运用“互联网+资助”工作形式,辅导员通过网络视频、网络电话等方式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进行网络慰问,向学生家庭宣讲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了解学生近期的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鼓励学生在家做好学习生活规划,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
三、开展向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以“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开展对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确诊感染疫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疫情紧急救助工作。辅导员要与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密切联系,实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掌握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各类资助信息采集工作,对确实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有效缓解经济压力,全力保障学生顺利度过防疫阶段。
疫情期间临时困难补助可简化程序,学生本人将申请书签字署名拍照后提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提出初审意见后于2月23日前统一发送至254046097@qq.com,联系人:张艳辉,联系电话:13938463806。
学校正式开学以后,疫情防控期间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需要填报补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相关申请表等纸质材料。
四、 开展奖助资金评选发放提前准备工作
正式开学前各学院需要提前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的相关核对和统计工作,同时做好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的提前准备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考虑到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学校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联合财务部门尽快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发放助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五、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
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学校将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以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六、开展线上勤工助学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为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有效帮助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各部门负责勤工助学考勤管理的教师,在充分考虑工作性质和学生特点,创新实施线上勤工助学,设立“疫情防控联络员”、“数据统计助理” 和“学生线上学习指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停课不停学”。坚决杜绝任何部门让学生从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以及其他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