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开展2019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申请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
(一)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
(三)2019年度入学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学生;
(四)2019年度考入我校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士兵(退役入学);
(五)2019年度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审核依据、方式及时间
(一)审核依据及上报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的申请材料是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13〕2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退役士兵入学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统计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从今年起,退役入学按学制年限实行一次性减免,之前年度已申请过学费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只能申请剩余学制。
3.今年由于高职扩招符合资助条件的我校退役士兵学生,截止到申报数据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申请。
4.对于应征入伍服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年毕业,2012年入伍的不可申请。直招士官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不再追溯。
5.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我校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申请资助范围。
6.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凡是申请学费补偿、资助、减免的应征入伍学生都须在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直招士官毕业生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幅面)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A4幅面)2份;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2.义务服兵役应(往)届毕业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Ⅰ》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张贴本人照片),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幅面)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A4幅面)2份;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义务服兵役在校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Ⅰ》(按照要求张贴本人照片)一式2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幅面)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A4幅面)1份。
4.退役复学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Ⅱ》(按照要求张贴本人照片)一式2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退出现役士兵证》复印件(A4幅面)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A4幅面)2份。
5.退役入学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Ⅱ》(按照要求张贴本人照片)一式2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退役士兵证》复印件(A4幅面)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A4幅面)2份。
(三)报送要求、时间及地点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Ⅱ》,《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2份),并按要求张贴个人照片。
各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2019年度应征入伍学生及时提交材料,确保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及时得到国家资助。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0月 18日,地点:学生中心102房间,联系电话:0371-622750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