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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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3   点击数:

各系: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9〕21号)要求,为确保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通知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各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贷款学生于5月8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www.zxdk.cdb.com.cn),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认真核对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核实无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并于5月15日前以系为单位将毕业确认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毕业确认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离校后,各系要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手机、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贷款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告知还本付息情况,并将联系情况录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

二、认真做好毕业信息审核确认工作

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各系贷款工作负责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待办工作”模块或者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完成相关操作。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贷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信息变更确认后,各系贷款工作负责人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各系统一收齐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须贷款学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于5月15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除外)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

三、细致做好错误信息修改上报工作

各系贷款负责人在审核、确认过程中发现错误数据信息时,应及时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提交纸质说明材料,加盖各系公章,于5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认真做好在校生申贷工作

请各系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在6月24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各系同时提交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规模。

   各系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确认工作及在校生申贷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工作,为借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2.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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