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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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5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提高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现组织对2017-2018年度各系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指标体系对系进行考核,所有指标划分为A、B两类,满分100分。各系的自查报告须全面反映2017年和2018年两年内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内所附材料应依据此时间范围进行编选,入选材料要有针对性、要精简,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

二、指标打分

A类指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关报表直接打分;B类指标由各系根据考核指标要求提供2017年和2018年两年的材料,由相关部门据此评判打分,缺少任一年度材料的系,该项指标不得分。被抽验的系部,其B类指标的最终得分需要实地复查的基础上,结合自查报告所附材料综合评定。

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分为各系自查和学校复评两个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各系自查,时间安排为3月15日-3月25日。各系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本系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各系在自查结束后将书面总结、考核指标评分表(只填写B类指标自评分值,其它不填)及各B类指标评分的依据资料按考核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简洁实用,封面标题为“XX系2017、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自查材料”,纸张大小为A4幅面。要求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异色纸进行分隔,异色纸上应注明指标编号及名称。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务须简洁、详实、针对性强,自查报告于3月25日前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学校复评,时间安排为3月25日-3月31日。本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各系的自查报告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复评打分,同时将进行抽验。

四、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违约率在10%以上的系不得进入优秀等级、违约率在14%以上的系视为不合格等级。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各系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提升,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5日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019年修订】

项目

考核

要素

分值

考核内容及标准

类别

考核依据

基础

条件

15

领导

重视

3

各系领导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工作。

B

提供会议记录

3

资助工作负责人按时参加会议,缺勤1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机构

人员

3

成立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成立文件,未及时调整扣1分。

B

提供成立及调整文件

3

成立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评议小组,提供成立文件,未及时调整扣1分。

B

提供成立及调整文件

3

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各项资助政策 。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日常

管理

65

宣传

教育

3

认真、准确传达各项资助政策,政策传达不到位,每发现1次扣 1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4

是否按照两节课活动的开展要求在每学期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利用课堂授课的方式向学生宣讲资助政策、讲解国家或学校设立资助项目的申请及具体办理等相关知识,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次宣讲活动,每少1次规定次数的宣讲活动扣1分。

B

提供开展课堂宣讲的材料、记录、宣传报道文字材料以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2

按照要求开展学生资助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未开展不得分。

B

提供佐证材料

4

各系自行组织的资助政策宣讲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开展情况,每开展一次得1

B

提供开展课堂宣讲的材料、记录、宣传报道文字材料以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2

树立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知恩图报、成长成才典型。挖掘并宣传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宣传报道情况。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得2分、省级媒体报道1次得1分、市级媒体或校内媒体报道1次0.5分,同件事迹报道不重复加分,且以报道级别最高的计分。

B

提供佐证材料

2

资助工作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学校资助工作正面新闻被新闻媒体或学校网站、校报等报道次数(含被教育部或省级学生资助网站、简报上专题报道)。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得2分、省级媒体报道1次得1分、市级媒体或校内媒体报道1次0.5分;相同工作内容报道不重复加分,且以报道级别最高的计分。

B

提供佐证材料

档案

管理

4

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一处不规范扣1分。

B

实地查看

4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未建立不得分,不及时更新扣1分。

B

抽查

困难学生认定

5

困难生认定是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10%,且学生成员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不能提供系部认定办法扣1分、评议小组名单或学生成员不具有代表性扣1分。

B

提供认定工作的佐证材料

2

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各类资助名单按照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不公示扣2分,公示时间不足的扣1分。

B

提供公示原始材料

2

每年不定期抽查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不抽查不得分。

B

提供抽查记录

2

每学年开学复查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资格。

B

提供复查记录

资料审核报送

10

各项资助工作材料严格审核,不出错,按要求报送。出错一次扣0.5分,未及时报送扣1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发放

管理

6

及时足额发放给学生,不得出现克扣、平摊现象,发现一次扣2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日常

管理

65

投诉

咨询

3

上级转来的投诉及时处理,处理不及时扣1分;细心回答学生政策咨询,学生投诉1次扣1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贷款

管理

5

抽验毕业生确认表中的学生联系方式,有抽验记录且覆盖面达到20%的得2分、达40%以上的得3分、达60%以上的得满分。

B

提供抽验记录。

5

国家助学贷款欠息催缴,每发现1名学生未催缴扣0.5

B

提供催息记录。

管理

绩效

20

学生

满意度

10

学生各类资助发放公平合理无投诉。发现1次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扣1分;向社会媒体或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投诉,经调查属实的,该项不得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校园地贷款比例

10

以全省高校考核期内总贷款比例为平均值,系部贷款比例高于或等于平均值的为满分,低于平均值以下1个百分点以内减2分、大于1个百分点0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贷款

违约率

3

违约率=违约合同数/进入还息期的合同数(含提前还款)。违约率在3%以下的为满分3分,违约率等于平均值的为2分,违约率在10%及以上的为0分。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分值。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附加

评价

15

承办全校性活动


承办全校性资助类活动一次得1分。

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研究情况


承担学生资助工作课题研究,结项后,国家级课题2分、省级课题1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内工作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一篇1分、在CN级刊物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一篇0.5分、公开发行著作一部1分。

B

提供课题或论文的完整复印件,具体得分与考核专家实地抽验相结合。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资助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获奖情况


获得团体奖得2分,个人奖得1分,每项活动团体奖与个人奖最多各计1次。

B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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