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确保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国家助学金的顺利发放,请各系及时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调整核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对出现违纪、退学、休学、学习成绩补考不及格等现象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调整。
二、各系调整人选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通过系、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各系严格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三天),注意各档次受国家助学金所有调整学生的原因。
三、材料报送,请各系于3月25日前报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系公章)同时报送。
四、各系应以本次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同时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杜绝将助学金用于请客、购买高端消费产品等不合助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