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系要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特别是要提前做好录取新生的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摸底工作。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逐步量化认定指标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遵守规定严格评审依据。各系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依据《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对象必须在各系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进行筛选。
(三)严格程序坚持阳光评审。评选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增加工作透明度,杜绝“轮流坐庄评选”。初步名单确定后要在系内及时按照公示时间进行公示,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对提交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性及困难程度要进行评议与认定。严格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学籍。各系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
(四)明确要求按照标准评审。一是国家奖学金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排序居班级10%,并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0〕16号”通知);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排序居班级前25%,无不及格科目;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学生的前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并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对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各系要及时收集建档立卡学生证明材料,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格的复核甄别工作。
三、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各1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成A4幅面(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二)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采用班级排序,并填写一致,必修课门数参照教务系统中学生课程据实填写。
(三)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所获奖项全称按照证书内容填写,颁奖单位按照证书上公章名称填写,如有多个单位,按第一个填写。
示例: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1. 2014年9月 三好学生 河南省教育厅
2. 2014年10月 优秀学生干部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四)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五)申请表“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六)申请表中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七)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公示期统一5天。
四、时间要求。
各系于2018年10月9日完成资助系统录入及审核工作,10月15日上午10:00之前将各类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其他说明。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各系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对分配资金进行划分(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确定各类等级名额,名额分配表加盖系公章于9月20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人数和总金额不得突破。做好总结,留取各系、班级评选工作照片资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届时将进行检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