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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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0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369 号)要求,现将有关2018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高校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措施,回执录入工作又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作流程,借款学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学生《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截至目前为止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610余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收集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生资助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系收集、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1、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我校2018年生源地贷款情况,及时导出并向各系发送《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回执录入)》(以下简称《信息表》);

2、各系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及时在学生返校及新生报到后收取生学生《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系,下联学生个人留存);

3、2016、2017级学生《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于9月17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信息表》,未上交学生请注明原因);2018级学生《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于9月25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信息表》,未上交学生请注明原因)。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别情况),则各系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时各系数据已上报,则借款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5、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在老生报到、2018级迎新工作时直接现场收集《受理证明》,以提高工作效率(有外出实习的系要特别注意,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及时收集学生《受理证明》);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上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不能完成回执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将不予贷款。请各系高度重视并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信息表》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生源地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系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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