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
奖学金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同时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届毕业生奖学金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办法:
根据2019版学生手册中《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暂行办法》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各班级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奖学金与先进个人评选,评选结果要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参与评选工作,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证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奖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结果,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时完成评选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学生奖学金,不得进行平均发放。
(四)无故欠费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先进个人的评选,各学院可利用此次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机会,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评选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学院、班级微信群、QQ群等网络工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加分、减分工作,加强“诚信评选”教育,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获奖证明材料的,应遵循“先加分,后补充”的原则。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做好评选结果的公示,各级评选结果的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报送材料:
1.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毕业生综合素质考核表、学期综合素质考核加分表(纸质版)。
2.奖学金和先进个人审批表可在学生返校后一周内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按流程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艳辉
电 话:622750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