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3〕329号)要求,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各学院紧扣评审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各学院初审,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到学生中心102办公室反映,学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
监督电话:0371-62275002 0371-62275014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