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
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正文

服兵役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   时间:2024-03-31   点击数:

服兵役资助政策简介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

相关政策

01 资助对象的范畴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均符合条件。

02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03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类别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温馨提示*

1.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不再参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04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仅包含学费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最高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版权所有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62275200    招生电话:0371-62275026   继续教育招生电话:0371-62275274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