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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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田径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9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了倡导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和谐的体育竞技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第二十三田径运动会的有关安排,特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负责运动会期间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的有关事宜。

 长:黄  

副组长:李        

 于礼杰  王鹏宇      张媛媛  

聂为明  朱铭磊  李青松    

二、评选范围

以系部为单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2

四、评选标准

评选实行百分制,考评项目为彩排出勤、入场式、现场组织、文明参赛、新闻宣传五项工作。

(一)彩排出勤(10分)

按时按规定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彩排(10分)

(二)入场式(30分)

1.按时在规定地点整理入场(5分);

2.系部特色展示,充分体现创新性、观赏性。充分展现青春活力和健康向上的竞技精神(10分);

3.精神面貌富有朝气、口号激昂有力;队列整齐、步伐有节奏,(10分);

4.服装统一、仪表大方(5分)

(三)现场组织(30分)

1.出勤率(10分)。运动会期间各系部学生出勤率以校学生会检查人数为准,出勤率在98%以上的得10分,在95%-97%的得8分,在90%-94%的给予7分,在85%-89%的给予6分,84%及以下的给予0分,运动员、裁判、请假学生不计算在应到人数。

2.现场纪律(5分)。学生准时到指定位置观看比赛,服从大会指挥。凡有影响正常比赛秩序事件发生,一经评选小组确认,即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3.现场卫生(5分)。各系部所属观众席卫生状况良好,以每半天结束时检查情况为准。

检查时间:上午1130;下午16:00

4.现场气氛(5分)。要求观众席气氛热烈、文明助威,不得有侮辱运动员举动,违反者取消所在系部参评资格,每半天根据各系部表现打分。

5.好人好事(5分)。如有好人好事可报评选小组,凡经组委会确认的事件,每件事加1分,5分封顶。

(四)文明参赛(20分)

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应尊重裁判,尊重比赛对手,不得有侮辱裁判和过激行为。

(五)宣传稿件(10分)

运动会期间,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新闻中心提供稿件。系部送稿被新闻中心采用并播出每篇得0.2分(《学生工作》编辑部和通讯社负责审稿定稿)。

五、其它说明

(一)彩排出勤、入场式成绩由评选组直接进行打分,现场组织、文明参赛、宣传稿件成绩分别由校学生会、《学生工作》编辑部和广播站提供。

(二)运动会期间,凡是系部学生中存在冒名顶替参加体育项目,干扰比赛正常秩序,将取消系部评选资格。

(三)分项成绩要求在421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评选组。

(四)评选出的获奖系部将在运动会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学生处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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