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倡导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和谐的体育竞技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第二十三田径运动会的有关安排,特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负责运动会期间“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的有关事宜。
组 长:黄 鹏
副组长:李 扬 张 玲
成 员:于礼杰 王鹏宇 武 娜 张媛媛
聂为明 朱铭磊 李青松 汪 宇
二、评选范围
以系部为单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2个
四、评选标准
评选实行百分制,考评项目为彩排出勤、入场式、现场组织、文明参赛、新闻宣传五项工作。
(一)彩排出勤(10分)
按时按规定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彩排(10分)
(二)入场式(30分)
1.按时在规定地点整理入场(5分);
2.系部特色展示,充分体现创新性、观赏性。充分展现青春活力和健康向上的竞技精神(10分);
3.精神面貌富有朝气、口号激昂有力;队列整齐、步伐有节奏,(10分);
4.服装统一、仪表大方(5分)。
(三)现场组织(30分)
1.出勤率(10分)。运动会期间各系部学生出勤率以校学生会检查人数为准,出勤率在98%以上的得10分,在95%-97%的得8分,在90%-94%的给予7分,在85%-89%的给予6分,84%及以下的给予0分,运动员、裁判、请假学生不计算在应到人数。
2.现场纪律(5分)。学生准时到指定位置观看比赛,服从大会指挥。凡有影响正常比赛秩序事件发生,一经评选小组确认,即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3.现场卫生(5分)。各系部所属观众席卫生状况良好,以每半天结束时检查情况为准。
检查时间:上午11;30;下午16:00。
4.现场气氛(5分)。要求观众席气氛热烈、文明助威,不得有侮辱运动员举动,违反者取消所在系部参评资格,每半天根据各系部表现打分。
5.好人好事(5分)。如有好人好事可报评选小组,凡经组委会确认的事件,每件事加1分,5分封顶。
(四)文明参赛(20分)
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应尊重裁判,尊重比赛对手,不得有侮辱裁判和过激行为。
(五)宣传稿件(10分)
运动会期间,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新闻中心提供稿件。系部送稿被新闻中心采用并播出每篇得0.2分(《学生工作》编辑部和通讯社负责审稿定稿)。
五、其它说明
(一)彩排出勤、入场式成绩由评选组直接进行打分,现场组织、文明参赛、宣传稿件成绩分别由校学生会、《学生工作》编辑部和广播站提供。
(二)运动会期间,凡是系部学生中存在冒名顶替参加体育项目,干扰比赛正常秩序,将取消系部评选资格。
(三)分项成绩要求在4月21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评选组。
(四)评选出的获奖系部将在运动会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学生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