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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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对学生耿晨云作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6-12   点击数: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级微电网2301班学生耿晨云,男,身份证号41022120******087X,学号0313230147,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两周以上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其所在学院、辅导员与本人及家长多次联系并做教育引导工作,仍未返校办理任何手续或参加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微电网2301班学生耿晨云作退学处理。

根据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无异议。

退学处理决定书文号:郑电专〔2026〕44号

因学校多次与耿晨云联系未果,无法通过当面直接送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站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2日起发出,经过三十日(即至2026年7月11日),即视为送达成功。

联系电话:0371-62275005

特此公告。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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