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国家助学金调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国家助学金的顺利发放,请各学院及时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调整核对,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对出现休学、退学等离校现象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调整。
二、各学院调整人选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通过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各学院严格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注意各档次受国家助学金所有调整学生的原因。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4月14日前报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各学院负责老师同时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受助学生的调增、调减工作。
四、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综合运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工具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受助学生学籍状态的审查以及受助学生的调减、增选,公示工作。各学院更要以本次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同时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杜绝将助学金用于请客、购买高端消费产品等不合助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