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奖项 系部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电力工程系 |
3 |
1 |
1 |
动力工程系 |
3 |
1 |
1 |
经济管理系 |
2 |
1 |
1 |
电气工程系 |
2 |
1 |
1 |
信息通信系 |
2 |
1 |
1 |
电机工程系 |
3 |
1 |
1 |
小计 |
15 |
6 |
6 |
根据上级文件,学校三好学生名额为17个,其中2个三好学生名额由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工作》编辑部、公寓自管会、治安服务队、新媒体工作室各推荐1名候选人评选产生。
三、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以上评选标准的班级和学生可以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班级和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选采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要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于4月8日上午10:00之前将本系部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审批表(见附件)各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送交学生处。逾期未报者或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学校将于4月9日—4月13日对初步确定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单位审批。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推荐表
2.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学生处 团委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