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绿色通道”是指: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统一核实其家庭真实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⒈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孤儿;
⒉无家庭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⒊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⒋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⒌因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⒈学校在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
⒉经济困难学生凭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⒊学校确认后,新生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系(部)和学生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审批并签署意见;
⒋学生持“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缓交金额;
⒌学生持审批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⒍学生办理完毕入学手续后,应将“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交到本人所在系(部)。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核实由绿色通道入学者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根据其家庭真实经济状况,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救助。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
第七条 工作原则
⒈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在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家庭经济状况核实等环节,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度控制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申请比例,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人数一般不超过系(部)新生人数的10%,以确保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⒉坚持“热情服务、充分关怀”的原则。对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帮助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