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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严肃校规校纪,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学生日常管理包括纪律、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工作完成情况和活动组织情况等五方面内容。
       第三条  学生日常管理考核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核成绩=(纪律×30%+宿舍卫生×10%+教室卫生×10%+工作完成情况×30%+活动组织情况×20%)。
       第四条  学生日常管理考核以系部为考核对象以月度为考核周期。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一节  纪  律

       第五条  纪律基础分为100分,由学生处负责考核。
       第六条  纪律考核采用违纪扣分制并考虑系部学生人数,按下列公式计算:纪律成绩=基础-∑扣分/学生系数
       系部学生人数除以100得的商,取整所得数(0<商=1,取1;1<商≤2,取2;2<商≤3,取3;……余类推=)即为学生系数。
       第七条  考核期内学生违纪按下列标准扣分:
      1.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扣20分/人次;
      2.记过处分扣15分/人次;
      3.严重警告处分扣10分/人次;
      4.警告处分扣5分/人次;
      5.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扣2分/人次。

第二节  宿舍卫生

       第八条  宿舍卫生满分为100分,由公寓及物业管理部负责考核。
       第九条  依照《学生公寓文明宿舍达标及评比办法》进行考核并计算成绩。
       第十条  每月5日前将考核成绩送学生处。

第三节  教室卫生

       第十一条  教室卫生基础分为100分,由学生处负责考核。
       第十二条  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依照《教室卫生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并计算成绩。

第四节  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工作完成情况基础分为100分,由学生处负责考核。
       第十五条  系部学生工作人员应参加有关学生工作会议、培训、大型活动等,无故缺勤1人次扣1分。
       第十六条  按要求完成工作,每推迟1天扣1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出现重大失误1次扣20分。

第五节  活动组织情况

       第十七条  活动组织情况基础分为100分,由学生处负责考核。
       第十八条  学生大型活动包括: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年表彰大会、学生升国旗仪式、学校田径运动会、上级安排的学生活动等涉及的全校性学生大型活动。各系部应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大型活动,组织到位,秩序良好。
       第十九条  活动组织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率和现场秩序两个方面。每次出勤率达不到95%扣1分,达不到90%扣3分,达不到80%扣5分,80%以下扣10分;现场秩序不好扣10分,混乱扣20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每月初公布系部学生日常管理考核成绩。
       第二十一条  学生日常管理考核成绩作为系部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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