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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校属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完善学生事务工作体系,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学生事务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切实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深入、细致、扎实地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二、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路子,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集体主义教育、团结合作精神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分年级、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与学生思想实际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要善于在平等讨论和交流中沟通思想,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要与科技发展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性,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从而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三、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大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全面履行学校管理育人的工作使命
       学生管理要更新观念,创新管理,制定措施,加强检查。要充分发挥高校“两课”教育教学的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苦乐观、恋爱观、择业观等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精神风尚。
       学生工作人员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心理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完善主题班会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问题进行广泛讨论,使广大学生自觉认识社会、明辨是非。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规范学生思想道德行为,通过组织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诚信与公民道德教育讲座、开展文明礼仪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全体教职工要担负起学生思想教育的神圣职责,强化育人意识,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合力,尤其是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构建和打造平安校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逐步建立“校园110”系统,全体教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到“安全、有序、文明、和谐”校园的创建中来,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处理异常情况,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安全工作也是部门、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各项学生事务管理制度
       收录到《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突出了依法治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民主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理念,充分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学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有关文件的内容,把握文件规定的精神,确保学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学生入学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学与转专业、休学与复学、退学及毕业等各个方面,是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部)和有关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学籍管理。首先,要认真做好学生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其次,重点加强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教学、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等活动的考勤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凡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照无故缺课进行处理;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学期注册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如期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因意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及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凡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2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认真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努力完善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体、其他资助形式为辅助的助学体系,使学生在获得帮助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或义务。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校情况,争取政策支持,顺利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大力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真正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及时资助确需帮助的贫困学生;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的建设和管理,开辟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开拓助学工作新局面,促使学生在助学活动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第三,认真做好贫困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冬季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学生信用档案,使贫困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人性化;第四,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努力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学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他们能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帮助广大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有用人才。
       七、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学生申诉处理工作
       ⒈正确对待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体现民主、平等的学生管理精神,进一步完善学生事务公开制度,在学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如: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综合素质评定、困难补助、评先、入党和就业等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⒉注意规范学生违纪处理程序
       学生违纪处理,坚持要做到实体上合法、程序上合法,使惩戒权的行使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工作的无序性、随意性和偶然性。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①处分前程序:加大对学生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学生熟知各项规章制度,真正使遵纪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②处分中程序:告知学生有陈述、申辩和质疑的权利,处理决定及时送达学生;
       ③处分后救济程序:告知学生有申诉权,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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