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推动良好学风建设,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23、2024级正式注册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和《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落实结果公示制度,评选结果要按照要求在班级、学院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参与,确保评选工作健康开展按时完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学生奖学金,不得进行平均发放。
(三)无故欠费学生不得参评先进个人和奖学金,各学院应结合本次评选,督促欠费学生按时缴费。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评选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二)报送内容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审批表;
2.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审批表。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艳辉 电 话:62275014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