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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1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统计申报,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收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请对象

1.202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其他年度未申请国家教育资助且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服兵役或退役复学学生。

2.2025年招收为军士(原士官)学生,其他年度未申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且符合条件的招收为军士(原士官)学生。

3.2025年退役入学学生,2024年未申请2024-2025学年国家教育资助且符合条件的其他年度退役入学学生。退役入学学生为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二、申请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张贴本人照片),一式2份,A4纸正反打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1份,A4幅面;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正反复印A4幅面;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A4幅面(在校生无需提供);

5.《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偿还承诺书(申请贷款代偿学生提供)。

(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张贴本人照片),一式2份,A4纸打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及学校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A4幅面;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正反复印A4幅面。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025年10月10日前,各学院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如遇上级部门通知变化,材料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省级资助信息统计申报截止日前未报送的,待下年度进行补报。

联系人:张艳辉

联系电话:0371-62275014

地点:学生中心102

2.自愿提出申请的服兵役学生按照现有政策进行申请,务必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未通过全国大学生征兵网实名注册并打印的材料将不予接收办理。

四、其他说明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要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应资助的学费,坚决避免采取“先收后退”的做法。

3.各学院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收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每一名服兵役学生按时提交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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