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考试规则
一、学生应持学生证(其余证件无效)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监考教师的要求就坐。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除必要的文具(计算器、钢笔、圆珠笔、直尺、三角板等)可以带到座位外,其余东西一律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禁止带入考场。
三、学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然后进行答卷。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进入考场的学生,只有在考试1小时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试中,因试题分发错误或印刷造成字迹模糊不清时,学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发问;如需添加答题纸、草稿纸,可举手向监考教师领取,不得自行带入其它纸张使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借还文具。
五、学生在考场内应当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或者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影响考试进行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规校纪处理。如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对答案以及其它作弊行为者,按照相应的校规校纪处理。
六、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影响考试。考试结束时,
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整理好试卷并放在座位上,由监考教师收卷后马上离开考场。
七、对于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本规则如有不同之处,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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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课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综合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教材中的有关内容,了解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 二、按规定时间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无正当理由迟到五分钟以上者,指导老师有权取消其实验资格,不记实验成绩。实验缺少1/3者不予成绩考核,待补做完毕后才能参加考核。 三、实验室是清洁、安静的教学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不准吸烟,不准在墙上乱画,更不准大声喧哗、打闹。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清扫室内及走廊卫生。 四、教师讲解时,学生要认真听讲,了解和掌握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和实验步骤以及所用设备、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不懂者不能进行实验操作。 五、实验时,严格按照实验步骤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人员伤害,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六、实验中要爱护实验设备、仪器和工具,不准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懂之处应请教教师,实验要严肃认真,做好实验记录。 七、凡与转动设备、加热源和高电压电源有关的实验应保持一定距离,并注意安全。 八、实验结束后,将所有仪器排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严禁学生把实验室物品带走,违者必究。 十、实验后要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总结经验,并认真书写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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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内实习守则
一、学生实习应自觉遵守实习守则,服从老师的指导与分配。 二、必须以严肃认真、积极负责的态度对待实习,在实习中勤学苦练、不怕脏、不怕累。 三、学生应按规定时间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病假应附有医务室证明,一般不得请事假,有特殊原因,按学校规定办理。病事假均须经实习教师同意。 四、实习时不得随便离开实习岗位,更不许打闹、谈笑和高声喧哗。 五、未经实习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触动和操作电源开关及仪器设备。 六、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七、实习时必须穿工作服,不许穿拖鞋和高跟鞋。 八、实习教室的设备与工具均应爱护,与本项目实习无关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严禁触动,所有工具不得携出室外,注意节约材料,杜绝浪费现象。 九、实习时不得做私活和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十、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实习作业,不得委托他人帮做。 十一、每日下课前十五分钟清理工件、工具和设备,并将工具、工件放在规定位置。值日生应对教室进行认真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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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守则
一、学生校外实习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纪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安全生产。 二、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接待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等,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各项实习任务。 三、实习过程中按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现场参观、理论讲课、跟班实习、现场辅导等内容。学生不得进行操作,更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四、学生实习期间服从接受单位的领导,尊敬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虚心学习他们的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 五、实习学生应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完成实习计划中各项学习任务,完成实习报告,经考核合格记入学生成绩。实习不合格的学生可重新安排重修,一切费用由学生自己负担。
六、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作息制度、请假制度等,学生离开实习队必须请假方可离队,离队学生应按时归队并销假。 七、学生在实习中发生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纪者和不服教育或违纪后教育不改者,实习带队教师有权停止该学生实习,经请示系部主任批准,
将学生送回学校处理。 八、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爱护设备及公共财物,若损坏设备及公共财物者应照价赔偿。 九、校外实习形式分为:学校组织安排实习;各系部组织安排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单位实习等方式。各种实习方式遵照学校各有关规定进行校外实习的实施。